(2018)苏0921破4号 ??? ? 本院根据王德兵的申请,于2018年7月10日裁定受理响水弘圣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德佳律师事务所为响水弘圣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响水弘圣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18年9月18日前向响水弘圣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江苏省射阳县合德镇解放西路5号、盐城市响水县响水镇黄海路丽景宾馆3楼;邮政编码:224399、224600;联系人:朱永林;联系电话:13505114045;邮箱:15962062996﹫139.com、261324596﹫qq.com)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18年9月29日上午9时在响水县人民法院大法庭召开。 响水弘圣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响水弘圣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响水弘圣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响水弘圣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 ? ?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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